通志校雠略

出版时间:1992-11

通志校雠略 : 目录学理论著作。郑樵撰。1930年上海中华书局《袖珍古书读本》排印《通志略》本。1936年上海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排印、缩印《通志略》本。郑樵(1104—1162),字渔仲,兴化军莆田(今福建莆田县)人,宋代史学家、目录学家。本书是《通志·二十略》之一,共1卷,集中而系统地反映了郑樵的目录学思想,是中国第一部目录学理论和方法专著。1.强调类例的重要性,把图书分类与学术源流统一起来。在《校雠略·编次必谨类例论》中提出:“学之不专者,为书之不明也。书之不明者,为类例之不分也。有专门之书,则有专门之学;有专门之学,则有世守之能。人守其学,学守其书,书守其类。”把图书分类提高到学术高度来认识,并提出“类例既分,学术自明”和“欲明书者,在于明类例”的著名论点。这就为章学诚“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主张提供了依据。2.在著录方法上提出目录类书而不类人的主张。本书所谓“类书”,就是著录以书名为主,“类人”就是以撰人为主。3.在提要和解题的编写方法和运用上,提出了泛释无义的主张。认为书有应释与不应释的分别。所谓应释,就是应该写成提要或解题,不应释就是不需要写提要或解题。主张“于疑晦者则释之,无疑晦者则以类举。”如果不加区别,不应释的都“强为之说”,必然“使人意怠”。这些话是针对《崇文总目》提出的批评。指出《唐志》有应释而一概不释谓之简,《崇文》有不应释而一概释之谓之繁。这些评论,对于提要的认识,提到了新的高度,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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