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思 : 明代文学家。字敬夫,号渼陂,别署紫阁山人。陕西鄠县人。弘治九年(1496)中进士,任庶吉士,不久升任翰林院检讨。正德四年(1509)调为吏部文选主事,同年由员外郎升为吏部郎中。后以刘瑾党羽的罪名,被削职还乡。他与康海自幼友好,志趣相投,遭遇也一样,回乡后常在一起饮酒作乐,吟诗度曲,来发泄自己不满和郁闷的心情。与李梦阳、何景明、徐祯卿、边贡、朱应登、顾璘、陈沂、郑善夫、康海号称“十才子”,又与梦阳、景明、祯卿、边贡、康海、王廷相号称“七才子”,共同倡导“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文学复古运动。由于仕途失意,他的诗作大多是抒发自己的愤懑怨恨之情,只有少数诗篇揭露了社会黑暗的现实。艺术上也只有少数诗歌遣词有功,抒情细腻;总的方面模拟的痕迹明显,成就不高。所创作的杂剧,能打破北杂剧旧体制,一般认为明代单折杂剧,由他开宗。所作散曲和小令,多数是寄情山水,来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境界狭窄,但不少作品语言秀丽俊美,抒情酣畅。著作诗文有《渼陂集》、《渼陂续集》,散曲有《碧山乐府》、《南曲次韵》,杂剧有《中山狼》、《杜甫游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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