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剧:戏曲名词,我国古代最早出现的真正完整的戏曲形式。它大约产生于宋金时期的两河地区(今山西与河北相邻一带),流行于北方,成熟于元代。杂剧的产生,是古代各种说唱文学和舞曲歌词在民间逐渐演化,不断丰富完善的结果。唐代的参军戏,宋金时期的杂剧、院本、诸宫调等,在创作和演出上都具有元代杂剧的雏形,为元杂剧的成熟准备了条件。元统一全国后,城市经济发展,市民队伍扩大,文化娱乐需求提高,出现了戏曲演出的专门场所。同时由于元统治者的民族压迫政策,一些汉族文人受到排挤,促使他们与下层人民广泛接触,了解社会现实,从而创作出一批优秀的杂剧,涌现了关汉卿、王实甫、白朴、马致远等有成就的杂剧作家。元杂剧的内容大多为揭露社会黑暗。反映人民的斗争和借古讽今,现实感很强。杂剧剧本由曲词、宾白、科泛三部分组成,一般分为四折。音乐曲调主要为北方民歌乐曲。角色的配备细致齐全,主要有末、旦、净、杂,一本戏只能由一个主要的角色唱。曲文采用当时北方人民的口语,通俗朴素,生活气息浓厚。中国戏曲史上有多种以杂剧为名的表演形式,其特点各有不同,如宋杂剧、元杂剧、温州杂剧、南杂剧等。一般“杂剧”一词通常多指元杂剧(或称“元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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