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思_
王九思:中国明代文学家。字敬夫,号渼陂。陕西鄠县(今户县)人。弘治九年(1496)进士,被选为庶吉士,后授检讨。其间,李梦阳、何景明、康海等人陆续来北京,相聚讲论,倡导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史称“前七子”。正德四年(1509)调为吏部文选主事,年内由员外郎再升郎中。同年秋,以刘瑾党羽罪名被贬为寿州同知。次年,因同样原因被勒令离职。作品有诗文《渼陂集》、《渼陂续集》,散曲《碧山乐府》、《南曲次韵》,杂剧《杜甫游春》等。王九思的诗歌主要写他仕途失意后的怨怅之情,时时流露出“相权操白刃,谗口叹青蝇”(《朱仙镇谒岳王庙》)的感慨。也有少数接触社会问题的诗篇,如《卖儿行》、《马嵬废庙行》、《孤儿吟》,或叙村媪卖儿的惨状,或述宦官气焰的嚣张,或写当时世态的炎凉,有一定现实意义。从艺术上说,他的诗模拟痕迹较重,有些诗从语言到意境,就如汉魏、杜诗的赝制品。但他才情烂漫,有些诗语言绮丽,抒发情怀细腻。王九思的杂剧《杜甫游春》描写杜甫春天闲游长安的感受,剧中痛责了奸相李林甫的罪恶,揭露了“昏子谜做三公”的荒唐现实,下决心拒绝征召,乘槎渡海,去过隐居生活。剧中杜甫实际上是作者自己的化身,他是借杜甫之口,倾吐自己的愤懑。王九思还有一折杂剧《中山狼》,明代单折杂剧一般认为从它始。该剧主题与康海《中山狼》相类似。王九思散曲存套数10余首、小令百数十首。其曲作多数是对现实表示不满,通过寄情山水,发泄自己的牢骚。虽然抒发的是个人的情怀,境界狭窄,但尚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认识价值。他的散曲秀丽雄爽,但有时曲作过于粗豪,精思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