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

    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 : 社会主义国家行政和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法律,将法律应用于具体的人或事件的专门活动,简称“执法”。法律适用是法律实施的一个重要形式,其特点表现为:(1)它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国家的名义所进行的公务活动。(2)这种活动是严格按照法定的职权范围和法定程序进行的。(3)这种活动要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它通过有权适用某种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颁布的法律文书形式实现,如结婚证、搜查证、判决书等。社会主义法律适用要求执法机关和人员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事实真象,以维护人民的正当利益。

为您推荐

布莱克法律辞典

出版时间:1992-11 布莱克法律辞典 : 法律百科全书。布莱克著。1891年美国西部印刷公司出版。到1979年已出第5版。布莱克(Henry Campbell Black,M.A),美国法学家,对判决、税收、禁酒、破产、抵押、宪法、法律解..

《伊朗广播电视节目的总路线和原则的法律》

《伊朗广播电视节目的总路线和原则的法律》 : 该法1982年7月由伊斯兰议会通过,并经卫队委员会批准。共设九章65条。该法是规定伊朗广播电视节目的总路线和原则的法律,目的是指导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声..

中学适用之文学书目

中学适用之文学书目:傅熊湘(1882-1930)编撰。载于《中学适用之文学研究法》一书中。傅氏字文渠,又字君剑,号钝安(艮),湖南醴陵人。曾师从王先谦等诵习经史。历任湖南通俗教育馆馆长、中山图书馆馆长等职。曾创办湖南善后协..

法律外的航线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瞿同祖着。商务印书馆1947年出版,中华书局1981年重印。着者认为“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观念上”,所以全书用四章篇幅论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家族、婚姻、阶级等问题,另外又用两章..

大众传播与法律(新闻)

大众传播与法律:吕光编纂,台湾商务印书馆1981年6月第一版。吕光是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本书作为新闻报道的法律责任问题的常识性著作,着重讨论大众传播可能涉及对个人、社会的诽谤和侵犯隐私权等问题。各章..

伊朗广播电视节目的总路线和原则的法律(新闻)

伊朗广播电视节目的总路线和原则的法律:伊朗广播电视的基本法,1982年7月伊斯兰议会通过。全文共9章65条。第1章“总则”规定全部广播电视节目必须遵循伊斯兰教规,不得播送违反其规则的节目,并应全面贯彻作为伊斯兰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