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仗 : 诗律术语,又叫对偶。一般是两句相对,也可以句中自对。对仗一般用同类句型和词性。此外,连绵字(指由两个音节联缀起来才能表达一个确定概念的词)要对连绵字,其中有双声词、迭韵词和迭音词,也都要求同类相对。对得很工整的称为“工对”,大致相对的叫“实对”。从意义上说,对仗还分为“正对”、“反对”、“流水对”三种。“正对”,是指并列的两个事物或概念相对,如“楼船夜雪瓜洲渡,铁马秋风大散关”(陆游:《书愤》)。“反对”,是指相反的两个事物或概念相对,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鲁迅:《自嘲》)。“流水对”,是指把一个意思分成两句来说的对仗。如:“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杜甫:《客至》)。另外,还有“扇对”、又叫“隔句对”,即一二句同三四句相对,第一句对第三句,第二句对第四句;“借对”,利用汉语词汇谐音的特点相对;“当句对”,是一句中自己还相对。
对仗要避免两句的内容重复,前人叫避免“合掌”,因为其中一句成了废话。对仗还要避免两句中有重复的字,但同一句中,出现重复的字是可以的。
律诗运用对仗,有助于用精练的词句表达更丰富的思想内容。上下句互相映衬、对照,也富于对称、和谐的美,能够增强艺术效果。但若片面追求对仗技巧,就会造成生拚硬凑的毛病,以致因辞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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