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与法 : 剧本。编剧邢益勋。写于1978年。
某市市委第二书记曹达,滥用手中的权力,不顾灾区人民的死活,竟然擅自动用国家救灾的拨款和物资,建造豪华的曹公馆和其他楼堂馆所,以满足个人的奢侈享乐的欲望。当他的特权行为被市计委干部丁牧及广大群众揭发出来后,又恐吓、威胁揭发者,甚至动用专政工具进行打击报复。针对曹达的蜕化变质,市委书记罗放拒绝了自己的老伴、曹达的姐姐曹春梅的说情,顶住了曹达的威胁与反噬,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对曹达的错误行为进行了坚决的揭露与斗争。剧本从法制建设的侧面,反映了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斗争生活。剧本有力地揭露了林彪、“四人帮”的以权代法给社会带来的恶果,突出地表现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制思想。作品中刻画的人物形象大都具有鲜明的个性特点和时代印记,如主人公丁牧的心地善良、正直纯洁和胆小怕事、委曲求全;高干出身的记者罗丹华的思想敏锐、出语精警和冷嘲热讽、玩世不恭;报社总编辑郑洪来的诚实正派而又谨小慎微、追求真理而又害怕斗争;……剧中人物形象诚如作者所说,“努力写出人物的复杂性、多面性和立体感”,给人以具有强烈时代感的真实可信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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