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幕意识 : 电视艺术创作者在进行艺术构思和艺术创作时,脑子里一定要有屏幕感,要精心追求屏幕效应,因为电视艺术创作的一切最终都要体现在电视屏幕之上。这种鲜明的屏幕感和对屏幕效应的认知与把握也就构成了屏幕意识。
电视艺术创作者的主要任务,是记录和创造电视屏幕上的可视形象,故而应该在屏幕上艺术地表现出被摄对象的各种特征:空间深度、立体形态、表面结构、轮廓、色彩、光效等,还需具有较强的时空运动感。由于电视艺术是一种“视听”艺术,因此在注重屏幕影像形态特征时,还需注重声音对屏幕形象的影响。
电视艺术创作者的屏幕意识还体现在了解电视观众的收视环境、条件和心态,弄清电视艺术和其他艺术的异同,把握屏幕特征和规律,创造出富有屏幕特色,又为电视观众所喜闻乐见的电视艺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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