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文艺 : 以电子技术、广播技术为传播手段,以声音为唯一的物质媒介(材料),借助于听众的想象构成视象的特殊的听觉艺术形态。广播文艺又称声音艺术,属于听觉艺术和时间艺术的范畴。
广播文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界定。广义而言,凡是在广播中播送的一切文艺节目均属广播文艺之列;狭义而言,则专指具有广播特点的文艺节目或经过广播化艺术处理的适合广播的文艺节目。广播文艺包括专题文艺节目、综合文艺节目、广播剧、音乐故事、广播小品、配乐小说、配乐散文、电影录音剪辑、戏曲录音剪辑、话剧录音剪辑、歌舞剧录音剪辑等。
广播文艺是科学技术和诸种艺术的结合,是广播这一强大的现代化传播工具的派生物。经过电磁波传播的声音是广播文艺的唯一构成元素。广播文艺既具有广播和文艺的共性,又具有自身的个性。广播文艺的形象特征主要有:一、它是诉诸耳朵的听觉形象,给人以听觉(声音)艺术信息。它有别于视觉艺术和视听艺术的信息。视觉艺术睁目可见,具有可视、可摸、可触的直观形象,占有多维空间,而听觉艺术却是间接的、非直观的“虚像显现”,它“不用占空间事物的结构而用在时间上起伏回旋的声音结构”。(黑格尔:《美学》3卷上册,第219页)否定了实体的三维空间,而转入声音流程的运动状态。它自生自灭,转瞬即逝,给人以“声音在耳,情景在目”的如真的幻觉现实,是靠想象得之的“容藏于心”的内在视象;二、它是深度涉入的想象性形象。想象和介入是听众欣赏广播文艺节目的必由之路,没有听众的介入和能动形象思维,广播文艺就失去审美价值;三、它是心理营构的联觉形象。声音作用于听觉,再触发视听联觉、色音联觉等审美领域,构成联觉(通感)的美学心理现象;四、它是因人而异的能动形象。声音形象既具有客观的质的规定性,又具有主观的能动性和差异性。听觉形象不是“实以形见”,而是“虚以思进”,前者客观、固定,后者“无状之状,无象之象”,随着听众的民族、地域、素养、经历、文化程度、欣赏习惯等的差异,各得其所,“各以其情而自得”,不会听的听音,会听的听心。提高听众的审美能力是广播及艺术发挥效能的关键所在。广播文艺有着无限宽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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