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蛰(1527—1602)

李蛰(1527—1602): 明教育家、文学家。本姓林,名载蛰,中举后改姓李,名贫,字宏甫,号卓吾、笃吾、温陵居士。晋江(今属福建)人。嘉靖举人。曾任河南共城教谕、南京国子监博士、南京刑部员外郎、云南姚安知府等职。具有顽强的叛逆精神,所至辄与上官抵触,终至辞官。先寄寓湖北黄安、麻城,又迁北京西山、通州等地著书讲学。公开以“异端”自居,激烈抨击程朱理学。认为《六经》、《论语》、《孟子》等经书只是“史官过为褒崇之词”,“借憎弟子记忆师说”,并非“万世之至论”(《焚书·童心说》)。又认为“尧舜与途人一,圣人与凡人一”以李氏文集·明灯道古录》)。反对“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以藏书·世纪列传总目前论》)。痛斥道学家“阳为道学,阴为富贵,被服儒雅,行若狗盘”以续焚书·三教归儒说》)。终被统洽者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逮捕,自杀于狱中。哲学上反对以“一”、“理”、“太极”为万物本源,指出“天下万物皆生于两,不生于一”(《焚书·夫妇论》)。文学上,反对复古摹拟,主张创作必须抒发己见,重视小说、戏曲在文学上的地位,曾评点《水符传》,分析《拜月》、《西厢》。伦理上,反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道德说教,认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焚书·答邓石阳书》)。“势利之心,吾人享赋之自然”(《李氏文集·明灯道古录》)。提出“童心”说,“童心者,真心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焚书·童心说》)。主张冲决理学教育的“条教禁约”,恢复“真心”,做个“真人”。反对以“四书”、“五经”为“定本”.主张以“百姓日用之道”教人。驳斥“男子之见长,女子之见短”的论调, 指出“谓人有男有女则可,谓男子之见尽长,女子之见尽短则不可”(《焚书·答以女子学道为见短书》)。曾允许妇女参与讲学。提倡因材施教,“就其力之所能为,与心之所欲为,势之所必为者以听之”,达到“因材而笃”、“万物并育”(《李氏文集·明灯道古录》)。著作有《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初潭集》、《李氏文集》、《四书评》等。

为您推荐

吕坤(1536—1618)

吕坤(1536—1618): 明学者、教育家。字叔简,号新吾,宁陵(今属河南)人。万历进士。历任山西襄垣知县、山东参政、山西按察使、左佥都御史、刑部左侍郎等职。性刚介峭直,万历二十五年(1597)疏陈天下安危,朝廷不予答复,称疾致仕。归..

邓元锡(1527--1592)

邓元锡(1527--1592): 明经师。字汝极,号潜谷,新城(今江西黎川)人。少就读于县城凛山精舍、正宗书院。并从黄在川学,喜观经史。嘉靖举人。从邹守益、刘邦采、刘晓诸儒学,并与万廷言、邓以镍等讲学于南昌罗源书院。家居著述三十余..

张居正(1525—1582)

张居正(1525—1582): 明政治家、教育家。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今属湖北)人,世称张江陵。嘉靖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三十八年(1559)从翰林院编修升右春坊右中允,领国子监司业事。四十三年(1564)升右春坊右谕德,为裕王珊日讲官。..

颜钧

魏良器

魏良器: 明书院山长。字师颜,号药湖,江西新建人。王守仁巡抚江西,与兄良拐、良政往学。后随守仁至浙江。引玉田师王守仁,并与田成莫逆之交。后归江西。嘉靖间一度主讲白鹿洞书院,传授王学,生徒数百人。认为“理无定在,心之所..

耿定向(1524—1596)

耿定向(1524—1596): 明学者。字在伦,号天台,又号楚侗,黄安(今湖北红安)人。嘉靖进士。历官监察御史、太仆寺少卿、右金都御史、福建巡抚、刑部侍郎、南京右都御史、户部尚书。其学本王守仁。提出学有三关:即心即道、即事即心..

吴国伦(1524-1593)

吴国伦(1524-1593): 明书院山长。字明卿,号川楼、南嵌山人。湖广兴国(今湖北阳新)人。嘉靖进士。任兵科给事中,因倡众赂送杨继盛葬礼,获罪于严嵩,贬南康推宜,主庐山白鹿洞书院事。嵩败,复起,官至河南参政。才气横溢,擅写诗词。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