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新闻出版法(新闻)

苏联新闻出版法:苏联第一部全面论及新闻出版的法律,1990年6月12日经最高苏维埃通过,自1990年8月1日起生效。它包括“总则”、“舆论工具活动的组织”、“舆论的传播”、“舆论工具同公民和各种组织的关系”、“新闻工作者的权利与义务”、“新闻领域的国际合作”、“违反新闻出版法的责任”等7章39条内容。文件对新闻自由和舆论工具定义作出界定,规定“人民代表苏维埃和其它国家机构、社会团体、政党、群众运动、创作协会、合作社、宗教团体及年满18岁的公民都享有创办舆论工具的权利”、“舆论不受检查”、强调“不允许垄断任何一种舆论、不许滥用新闻自由”。它还包括公职人员对阻碍新闻工作者从事职业活动、对迫使他们发表或者拒绝发表消息的刑事责任以及对新闻工作者实施权利的具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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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新闻法规:巴西1967年公布新闻法。其主要内容是:在通常情况下不对书、刊、报进行事先检查,但如果发现其内容危及内外安全或由于歪曲事实而导致公共秩序被破坏时,将实行检查制度;大众传播企业要向政府登记;受传者利益..

古巴宪法(新闻)

古巴宪法:1976年2月公布,共12章141条。其中第52条规定:“公民享有符合社会主义社会目的的言论和出版自由。这些自由实现的物质条件是:报刊、无线电、电视和群众性的其他通讯手段是国家的或者社会的财产,在任何场合都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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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广播电视法(新闻)

澳大利亚广播电视法:澳大利亚广播电视的基本法,1942年澳政府制定并通过。全文共4篇134条。第1篇“关于澳大利亚广播审理团”规定了审理团的组成、职责、权力和法律地位。第2篇“全国广播与电视服务”规定成立澳大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