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罗斯特,罗伯特 : 诗人。生于旧金山,十岁丧父,迁居新英格兰。在哈佛大学读书二年后缀学,当过纱厂工人和教员,1900至1912年住在新罕布什尔一个农场里,后在英国住了三年,又回到农场。他喜爱农村,常写农村风光,素有“农民诗人”之称。后来,他当过大学教授、驻校诗人和国会图书馆诗学顾问,有美国非官方的 “桂冠诗人”之称。在肯尼迪总统就职时,他被邀请去朗诵他的《馈赠》一诗。他先后四次(1924、1931、1937、1943)获普利策诗歌奖,1939年获美国文学艺术院金质奖章,1962年获美国诗人协会金质奖章。
弗罗斯特十九岁时就公开发表了他的第一首诗,但长期默默无闻,直到三十九岁那年他的第一部诗集 《少年的意志》(1913)在英国问世,他的诗歌创作生涯才算真正开始。接着《波士顿以北》(1914)问世,使他立时蜚声诗坛。在这以后,他的诗集接踵而来,名震大西洋两岸。《新罕布什尔》(1923)诗集中的诗开始有政治意向和讽刺情调。诗集《更远的视野》(1936)比早期的作品更加富有哲理意味。《理智的面具》(1945)和《仁慈的面具》(1947)两个诗集标志着弗罗斯特创作的第三个阶段——写人跟上帝的关系,跟超自然力量的关系。
弗罗斯特在农村度过了很长时间,亲自参加田间劳动,跟农民交往甚密。他热爱自然,熟悉自然,以朴实无华的笔触绘声绘色地描写大自然的一草一木、农民使用的工具和地里生长的庄稼,诗中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他被称为出色的新英格兰歌手,睿智而恬静的哲人。《补墙》(1914)写人世间存在着许多有形无形的墙。《白桦树》(1916)一诗写人要逃避现实的想法是行不通的。《帮工之死》和《丝帐篷》等诗中阐明了在个人和社会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生存平衡才行。他强调社会价值的重要性,也不忽视人的价值的重要性。
弗罗斯特的诗大多采用传统的无韵体和押韵的四行诗节,同时还发展了多种多样的变体。他的诗语言清新,富有抒情味。现在对弗罗斯特的评价是有分歧的。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时代,难于判定他属于前者还是后者,但最近有人称他是“后现代派”诗人。美国著名文学理论家莱昂内尔·特里林在弗罗斯特八十五岁诞辰宴会上称他是一个 “糟糕透顶的诗人”,描绘了一个“糟糕透顶的世界”,使在座的人感到惊愕不已。这也许是跟他有时行踪诡秘、遮掩家中不幸之事引起了别人的怀疑有关。有的传记对他的人格提出了一些不同看法,从而引起了评论界的极大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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