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纪昀着。郝浚等注。新疆人民出版社1991年8月版。15万字。乾隆三十三年,纪昀因卢见曾案被贬谪至乌鲁木齐,两年后赐还。他在途中“追述风土,兼叙旧游”,写成乌鲁木齐杂诗160首。分风土、典制、民俗、物产、游览、神异6个部分。反映了清乾隆时期平定准噶尔叛乱后乌鲁木齐的太平繁华景象及新疆其它地区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情况。注者对160首诗全部加以说明、注释,并以《借月山房汇钞》为底本作了校勘。为“历代西域文学家作品研究丛书”之一。
《乌鲁木齐杂诗注》
《乌鲁木齐杂诗注》:
清·纪昀着。郝浚等注。新疆人民出版社1991年8月版。15万字。乾隆三十三年,纪昀因卢见曾案被贬谪至乌鲁木齐,两年后赐还。他在途中“追述风土,兼叙旧游”,写成乌鲁木齐杂诗160首。分风土、典制、民俗、物产、游览、神异6个部分。反映了清乾隆时期平定准噶尔叛乱后乌鲁木齐的太平繁华景象及新疆其它地区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情况。注者对160首诗全部加以说明、注释,并以《借月山房汇钞》为底本作了校勘。为“历代西域文学家作品研究丛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