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保罗书信:(释)~是《新约》中一批书信类作品的统称,传由保罗所作,故名。一般认为共13卷,在《新约》中大致按篇幅的长短排列:《罗马书》、《哥林多前书》、《哥林多后书》、《加拉太书》、《以弗所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前书》、《帖撒罗尼迦后书》、《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提多书》、《腓利门书》。它们陆续形成于保罗传道的过程中(公元1世纪中期的约30年),但每封信的具体年月难以考证。根据内容推测,《帖撒罗尼迦前书》可能最早,《罗马书》接近最后,《腓利门书》最晚。这批书信于公元100年前后被人整理成册,在信徒中广为流传;至公元2世纪中叶,便被尊为“神圣的书卷”,列入正典。~是一批真正的信函,用标准的通俗希腊语(柯因内语)书写,由保罗写给罗马、哥林多等地的教会或提摩太、提多等信徒,写作格式遵奉了当时信件的既定写法:开头是问候语,如“愿恩惠平安从我们的父上帝和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中间是正文;结尾处有祝愿辞,如“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并常有代笔问安之语。~多方面体现了保罗的见解和主张,如“基督中心论”思想,要求基督徒保持善良行为的思想,以及对犹太教传统既抵制又因循的思想等。一些当代学者认为,上述13卷书信中的《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和《提多书》(合称“教牧书信”,因其皆以劝告教牧人员如何工作的口吻写成)不可能出自保罗,《帖撒罗尼迦后书》、《歌罗西书》、《以弗所书》的著作权也存有争议;因此,真正的~只是其余7卷。另有学者主张,除“教牧书信”以外的10卷都是保罗真笔,其中《以弗所书》、《歌罗西书》、《腓立比书》和《腓利门书》又称为“狱中书信”,因它们乃是保罗在坐狱时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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